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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報道中大教學語言政策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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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報道中大教學語言政策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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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編者按)有關中大教學語言政策的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將於1月13至15日審理,1月8日的《大公報》教育版對此有報道,特轉載如下。

題:指新教學語言政策違法 中大生提司法覆核下周開審 
 

【本報訊】本以為告一段落的中文大學「雙語教學」風波,卻因學生突然提出司法覆核而再起波瀾。中大政治及行政系三年級學生、專上學生聯會秘書長李耀基,早前以中大教學語言違反《中文大學條例》有關中大的「主要教學語文為中文」的規定,獲批法律援助後提出司法覆核,由大律師張健利為代表,要求法院頒令中大的《雙語政策報告書》無效。有關覆核下周二起,一連三天在高等法院審理。
中大教務會在二○○七年通過《雙語政策報告書》,提出使用雙語教學是中大的特點和優勢,中大雙語教育的政策和目標應維持不變,中大必須加強其雙語教育,不能忽視英語是國際語言這事實。同時也應正視其對中國文化及語言所承擔的使命與責任,並繼續維護和發展香港本土文化及語言。

中大教務會基於上述原因,認為中大應營造一個優化的兩文三語環境,加強學生的中英雙語能力;並稱,作為大學學術和授課語言,兩文三語各有功能,而各自的功能將按不同時代的社會需要而有所改變,授課語言的比重也應有所調整。授課語言取決學科的性質、學科的學術載體現時所通用的語言、專業資格要求、教學效果、學生與教師的語言習慣、語言能力和文化背景,以及中大保育中文的理念。

反對中大新教學政策的意見稱,《中文大學條例》以中文為主要教學語言的規定,出現在條例的序言部分新政策無疑取消有關規定,司法覆核的爭論重點則是該條文的法律約束力,以及中大是否要切實遵從。有關意見認為,中大在成立早期,大部分的科目皆以中文講課,但隨著醫學、工程等專業學院成立,英語教學有所增加。而近年中大積極招收非本地生,校方就全面檢討其教學語文政策作配合,此舉既違立校初衷,更令中文大學的特色也變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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