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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於擺脫中文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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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於擺脫中文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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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競璇

(網頁編者按)以下文章見於3月5日《明報‧世紀版》,《中大學生報》亦將於3月號刊登,特此全文轉載。

 法國社會學家阿隆(Raymond Aron)晚年有一本書,類似自傳,書名是Le spectateur engagé,未見中譯,或可翻作《不袖手的旁觀者》。學生李耀基就中大授課語言提出的司法覆核,我正好扮演了不袖手的旁觀者角色。
 我是上世紀七十年代的畢業生,在校時期的中大,中文是主要授課語言,老師用中文教學,同學用中文學習,彷彿天經地義,不用置疑。1974年畢業時,政府立法,中文成為法定語言,信心更為堅定。沒想到時光流轉,形勢竟然如此倒逆,中文大學變成了急於擺脫中文的大學。我不是存心抹黑,願意睜眼看現實者,都能見到。
 對中大的倒退,我無法理解,難以接受,近年也參與一些行動,希望中大領導層有所反省。雖然如此,聽到有司法覆核的舉動時,我還是極其猶疑,覺得這不應該是法律層次可以解決的事。實際上,《香港中文大學條例》的〈弁言〉有中大授課語言主要為中文的陳述,我一直沒有注意,當然更不會想到以之為根據,請求法庭仲裁。只是司法覆核啟動後,我覺得別無選擇,於是全力支持李耀基,並根據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在這樣一件糾纏多年的關鍵事情上敢於挺身而出,以法律挑戰校方,李耀基需要很大勇氣,也承受很大壓力,我覺得他繼承了歷來中大學生的抗爭傳統,值得欽敬。
 結果現在大家都知道,我們打了一場法律敗仗,而且敗得相當徹底。法官對李耀基經由代表律師提出的觀點,都不接受,見解和中大校方反而相當一致。大體而言,就是中大並沒有以中文作為主要授課語言的「法律責任」,中大條例弁言的有關陳述不具約束力,不能引用來要求中大保證或執行以中文作為主要教學語言。條例弁言的陳述,法官認為只有「准許、授權或容許」的含義,換言之,中大有權以中文作為主要授課語言,但法律並沒有規定其必須如此。條例弁言說的「其主要授課語言為中文」,指的其實是「其主要授課語言曾為中文」。
 對於這樣的裁決,我當然很失望,但不認為事情就此結束。原因很簡單,法律之外,中大的教學語言問題還牽涉到文化使命、歷史傳承、社會責任,以及教育理想。司法覆核的裁決,只令中大在法律層次得到開脫,並不表示就此可以無視上述淵源久遠、影響深長的因素。中大近年推行種種崇英抑中的措施,老是言詞曖昧,態度閃縮,正是由於自知在道理上說不過去。中大是贏了官司,但沒有贏得道理。
 我這樣說不是訴訟失敗後阿Q式的精神自慰,細讀法官的判辭,便可看到,法庭只處理狹窄的法律問題,法律以外的,法庭未能過問,也判斷不了。
 我這裡引述判辭中的語句,中譯並略附評語。
 第92段:「關於採用哪一種或幾種授課語言的任何爭辯,得在其他地方進行,而不是在法庭裡,法庭在憲法和制度上只接受法律爭辯。」所以我說,中大只是贏了法律,不一定是道理。
 第48段:「公平地說,當時所有參與其事者,包括政府、(中文)大學的各創立者、受邀前來向政府提供意見的專家、成員書院(按:指崇基、新亞、聯合書院),以及社會大眾,都希望新大學成立時會以中文作為其主要授課語言。正如前文曾經闡述,當時有強大的社會需要成立這樣的大學,從而為以中文而非英文受教及學習者形成香港教育的最高層。事實上,大學的中文名字在詞義上是香港『中國語文』大學(『中文』在詞義上指中國語文,而非中國人)」。這是創校的背景、方向和社會期望,以及名字的含義,中大可以抵賴嗎?
 第33段:「在(中文)大學的早期,無論採取甚麼定義和運用甚麼統計方法,中文事實上是大學內的主要授課語言。只是到了近年,情況才變得有爭論性。據此,我相信,如果(雙語政策委員會)報告書付諸執行,就中文會否仍然作為大學的主要授課語言,情況將會更有爭論性。」這是歷史,也是傳統,爭論的出現,正因為大學高層漠視歷史,違反傳統。
 第62段:「從上述可見,以中文作為主要授課語言也是一個希望達致的目標,而非一強制性的法律要求。」有這樣的目標而竟然背道而馳,雖然法律容許,不也令人失望嗎?
 所以,說到底,中大從法庭上贏取回來的,是法官的這一句話:你不一定要以中文作為主要授課語言。於是,中大成了「可以擺脫中文的大學」。話說回來,中大其實早就這樣做了,不過以前言詞隱蔽,手法迂回,今後也許公然明目。
 母語教學是香港社會極其令人費解的現象,中大竟然與之同步後退。成立中大,本來是為接受母語教育的學生在大學階段提供出路,香港七所公立大學中,也只有中大名正言順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中大放棄自身的使命,香港的母語教育也就陷入絕境。中大創立以來的四十多年,彷彿成了一頁中文授課倒退史,想來不免哀傷。我這次因為參與司法覆核,得以接觸早年的資料文獻,感觸特別深刻,八十年代成立醫學院時,師生為了不致課程之中全無中文,努力爭辯,校方結果不得不嚴肅考慮,到了近年成立法律學院,再也不聞如此聲音。2005年校方推行「國際化」因而危及中文授課時,還有不可忽視的抗議浪潮,兩年多後雙語政策委員會提出言詞漂亮,實際上放棄中文教學的報告書時,反對聲音已經非常微弱。母語教育,歸根結底是文化自信心的問題,早年的中大,篳路藍縷,有這樣的自信,現在的中大,規模可觀,棟宇堂皇,有的是野心,失掉的是志氣。法庭的判決,不致於窒息中文教學的生機,師生校友對母語失去自信而變得冷漠,恐怕為害更大。
 我就讀時,中大是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的,我的信念,是中大應該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這次由於不願袖手旁觀,捲入了司法覆核的訴訟,受了不小的挫折,我依然由衷盼望,將來的中大,能夠回到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語言的康莊大道上來。

(按:高等法院判決全文可在中大校友關注組網頁瀏覽:www.cuhkalumniconcern.com

  1. 中大近年推行種種崇英抑中的措施,老是言詞曖昧,態度閃縮,正是由於自知在道理上說不過去。中大是贏了官司,但沒有贏得道理。
    这句话我还是有疑问,到底是中大在硬性推广英语还是在某种社会现实情况下,做出的适应当今社会英语侵略的无可奈何?
    这样不同情况,人们的行的是不会相同的!

    Posted May 7th, 2009 by 我爱佛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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