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中大新教務會改組聯合聲明
(網頁編者按)中文大學在改組教務會成員後,將原有的學生會代表排除在外,中大學生會連同四間書院的學生會在6月6日發出抗議聲明,批評校方處理此事的方法,並要求將教務會的組成問題重新交校董會考慮和決定。以下為五間學生會聯合聲明的全文。
上年暑假,香港中文大學就新教務會改組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有關新教務會改組之事宜。該委員會所提交教務會及校董會通過的建議方案,中大學生會及四成員書院學生會現提出嚴正抗議,促請校方不要漠視學生和各持分者的聲音。
改組方案代表不足 諮詢工作草率了事
教務會於上年暑假成立三十人的專責委員會,討論改組事宜。校方一直堅持方案具代表性的立足點,只是基於委員會內包括上屆中大學生會會長,算是諮詢同學盡了本份。這種對事件性質的理解有一重大謬誤:試問一個有如涉及國家體制改變那麼高層次的重大決定,怎能不經過全民深入諮詢和審議,單憑一屆全民代表帶點草率的判斷便作實呢?
整個過程有兩點弊病, 第一,缺乏廣泛諮詢。教務會改組涉及大學架構的重整,牽連整個管治架構,試問校方怎可以在只有兩個學生代表,而且缺乏其他持分者的情況下,訂定一個影響中大未來的管治架構。廣泛諮詢是專責委員會的責任,姑勿論是上屆中大學生會會長和各委員未有確實執行,明顯是失職! 相反,我等促請校方亡羊補牢,仿效今年校董會改組的專責小組,廣聽持分者意見,而且舉辦多場公開諮詢會,讓學生、校友、教員等質詢和提出建議。
第二,新教務會改組專責委員會的討論和會議在暑假舉行,而且專責委員會僅以短短兩個月(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七月) 作討論,學生代表和委員即使有意公開諮詢,提升改組工作透明度的與會者,亦造成困難。我等五個學生會會長作為學生領袖,清楚知道中大校園在暑假根本缺乏渠道廣泛諮詢,這是實況。奈何,校方的專責委員會既不願舉辦公開諮詢;而且專責委員會的工作於暑假舉行,令諮詢造成困難,根本是漠視實況。
弱化書院精神 視會長如無物
過往教務會的學生代表由中大學生會會長、四位書院學生會會長及八位學院學生代表,共十三人;減至現時只有三人,分別是一位本科生代表、一位研究生代表和學院互相推選一位。比例上已經是減少的
而中大校方經常放在口邊獨有的「書院精神」,卻偏偏在教務會改組上,徹底將書院學生會會長當然席位取消。中大本身獨有書院制,在中大成立之初,由三個成員書院所組成(逸夫書院後來加入),並奉行聯邦制。奈何,過去十年校方不斷將權力中央化,書院的價值在中大高層眼中日漸消亡,實在愧對已故的中大創辦人。
而且,中大本來恰如四個社區,書院學生會在同學中發揮重要的影響力,成為中大社區內的區域性學生自治組織,作為校方和學生的橋樑。加上中大並非以學院為基礎,各學院的學生代表對於同學凝聚力弱,亦沒有學院為單位的學生自治組織支持。實況是,過往教務會中的學院學生代表大多懸空,反映意見能力有限。因此,再將書院學生會會長除名,等同於將四個有能力具代表性的學生領袖拒諸門外,亦反映校方忽視書院精神,漠視中大的傳統。
而校方三番四次重申必須縮減教務會的席位,由二百多人減至五十人,目的是提升效率,故此排除書院學生會是在所難免。試問多加四位書院學生會會長,對於討論及效率上有多大影響呢
否定學生自治 建立傀儡核心
根據中文大學條例,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是中大的學生自治組織,為中大所承認的。而中大學生會過往亦一直在校政上發揮重要影響力,監察校方、收集意見、提供建議和共商中大政事。奈何,我等不惑校方的三名學生代表中,竟然將中大學生會會長當然委員的席位剔除。取而代之,竟然是由教務處方面另外籌辦一個全民選舉,選出一位本科生代表。
中大學生會會長是由全校同學一人一票全民投票選出的,代表中大同學參與校政,為同學服務。中大學生會會長本來已經是全民代表,而新教務會改組下卻要另選一位本科生代表,明顯是否定學生自治組織的選舉,矮化中大學生會。
再者,該位本科生代表僅是個人身份,背後既無團隊、內閣和顧問作支援,在校政的政策分析和意見收集上,甚至傳媒和組織力量上,必定舉步為艱。試問校方扶植中大校園內的第二權力核心用意何在?
而且,中大學生會會長受中大代表會所監察和制衡,中大代表會可以就會長的失職和錯誤,進行彈劾和罷免。試問那本科生代表,有何機制能夠確保他能夠向同學問責?
程序為由 裝聾作啞
校方一直以程序完成為由,充耳不聞反對聲音。自這經過封閉討論的改組方案出台後,上屆中大學生會及校友關注組,先後在十月和十一月發表聲明反對。而在十月「校長見同學」上,上屆中大學生會會長公開承認她的缺失,認為新教務會改組中有以上的問題,奈何校方卻充耳不聞。而上年中大學生會代表會方面亦已就上屆中大學生會會長未有公開諮詢同學和未有反對方案而通過彈劾議案。這反映林嘉嘉同學不能夠代表同學作此重大決定!
我等對於教務會改組一事,有以下三點訴求:
一) 懇請各教務會委員,支持五位學生會會長按教務會議事章則,足夠十位委員召開特別會議,重新討論教務會重組事宜;不要讓行動和討論轉戰在議會之外。
二) 校方必須撥亂反正,就教務會改組一事公開諮詢各持分者。
三) 促請校方不要以程序為由,漠視五個學生會的一致訴求;並向校董會提請重新討論及處理教務會改組之事宜。
崇基學院學生會
新亞書院學生會
聯合書院學生會
逸夫書院學生會
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
No feedback yet.
Leave your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