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董會重組報告書已通過
學生代表產生方法受質疑
(網頁編者按)中大校董會在6月15日舉行會議,接納由大學校董會重組專責委員會提交之最後報告書,但有校友認為報告書於6月8日公佈,15日即通過,過於倉卒,要求先聽取大學各持份者對專責委員會最終報告書的意見後,才就報告書的建議內容作出決定,校友評議會兩位選任常務委員陸耀文、黃世澤就此在校董會會議前發表聯合聲明。此外,對重組後校董會內的學生代表產生方法,亦存在爭論,主要是報告書提出由學生選出代表進入校董會,而不是由學生會會長作為當然代表。中大學生會及四所書院的學生會均認為應由學生會會長作為學生代表出席校董會。
以下為陸耀文、黃世澤聯合聲明的全文。
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選任常務委員
陸耀文.黃世澤
就中大校董會審議《大學校董會重組專責委員會報告》
發表聯合聲明
1. 我們得悉中大校董會於今天下午的會議上,審議剛於2009年6月8日發表的《大學校董會重組專責委員會報告》。我們認為上述報告內容尚有不少值得商榷之處,其中有關建議成立「顧問委員會」(Court)(即上述報告書第28段至31段)和有關未來大學校董會轄下委員會的組成(即上述報告書第32段至39段)從未在過去的公開諮詢中詳細討論,而且「大學校董會重組專責委員會」亦從來沒有公開說明對「顧問委員會」的成立及對大學校董會委員會的意見,令各大學持份者根本無法事前評議。
2. 大學校董會重組意義重大,對中大未來發展影響深遠,大學校董會重組專責委員會只在短短三個月時間之內,進行了兩次對校友的公開諮詢,且為了遷就專責委員會成員,均在不足兩星期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選擇平時工作日的辦公時間,在大學校園內舉行諮詢會,我們十分質疑專責委員會公開聽取持份者意見的誠意。
3. 我們批評報告書建議保留大學監督(行政長官)和校董會選任兩組別的成員過多(各委任4名校董),加上校董會主席和司庫,令到未來校董會17名校外成員中,共有10名(過半數)來自與政府和大學管理層有密切關係的人士,大大削弱中大管治機關的獨立性和免受政治干預的能力,嚴重影響中大的長遠利益。
4. 因此我們絕不能接受中大校董會今天即倉卒通過《大學校董會重組專責會報告》,製造大學校董會重組架的既成事實。我們認為中大校董會應在進一步聽取大學各持份者對此份專責委員會最終報告書的意見後,才就報告書的建議內容作出決定。
陸耀文.黃世澤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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